各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基地:
根据2022~2023学年学校教学计划与校历的安排,各专业本科学生即将进入临床见习与实习阶段。通过征求各单位意见,结合学校实践教学实际需要,现将2022~2023学年临床见习与实习教学安排及学生派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临床见习学生派遣工作安排
(一)临床医学(含儿科方向、公费医学生)、麻醉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中医学专业本科生派遣工作安排
学生于2022年7月14日前往所在教学基地报到,7月15-16日岗前教育,7月18日正式开课。
(二)医学类其他专业本科生派遣工作安排
1.口腔医学、护理学、眼视光、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等医学类本科见习学生于2022年8月24日前往医院报到,8月25~26日各医院组织岗前教育,8月29日正式开课。
2.2020级预防医学专业学生见习下点时间为2023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见习学生分配计划
各教学基地见习学生数量与名单详见附件1。
(四)见习学生行李派送安排
2022年6月20-21日,学校将医学类本科见习学生的行李运往各教学医院,届时,请协助做好学生行李搬运及安置工作。
二、临床实习学生派遣工作安排
(一)临床实习学生派遣时间
各医学类(临床医学、麻醉学、中医学等专业根据之前通知执行)相关专业不同年级本科学生的毕业实习时间均为52周,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2023年6月20日。实习学生于6月20日~6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教学基地确定)到达实习医院报到,2019级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继续留在原见习医院实习。特殊教育专业实习生下点时间为2022年7月17日。
2022届毕业生离岗时间均为2022年6月20日。
(二)临床实习学生分配计划
各教学基地实习学生数量与名单详见附件1。
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基地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1.坚决贯彻防控部署要求。始终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基地驻地政府的联防联控要求,根据上级要求随时完善基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向学生传达上级、驻地和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加强基地学生摸排管控。学生返岗返校前,全面掌握返岗返校学生的信息,逐一登记实行台账式管理,精准掌握每位学生返岗返校前14天旅居史、与境外或中高风险登记区域人员接触史和身体健康等情况。
3.扎实做好开学前教学环境准备工作。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指导要求,认真落实消毒防疫措施,对学生生活、学习场所(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全方位改善卫生环境和条件,为学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严密组织学生有序到岗。到岗当天,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等措施,在基地指定区域设置临时留观区,在出入口划定体温检测通道,安装隔离带,组织到岗学生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依次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发现体温≥37.3℃,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并及时与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孙培,18553574871。
5.认真落实日常防控措施。各教学基地需按照所在地市具体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单位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基地日常防控物资储备,加强对学生学习、出行、住宿、饮食、疫情防控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推动形成常态化防控条件下的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好习惯、新模式。
6.加强基地学生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到岗学生请假报告和缺勤追踪制度,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学生应遵守所在基地各项防控要求,对不配合不服从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如出现意外情况需按照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处理,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7.做好基地学生健康状况监控。学生到岗后要及时建立学生健康名册,细化学生信息统计工作,每日检测学生身体状况,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发热、咳嗽学生务必高度关注,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8.多措保障学生就餐安全。加强学生就餐管理,引导学生多样化就餐、错时就餐、分散就餐等方式。
(二)各学院与教学基地要做好临床教学安排
1.加强安全教育,严密组织学生下点与返校工作
各学院与教学基地要高度重视2022~2023学年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学生派遣工作,确保学生到岗顺畅、安全与守时。各学院与教学基地要畅通信息渠道,做好交通、住宿、饮食、防火、防骗及防盗安全教育。教学基地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与见习、实习学生签署安全责任书。
2.充分做好见习教学安排
各学院要及时指导各见习教学基地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做好教学日历、课程表等的编排,各教学基地要充分做好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保障临床见习课程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
3.充分做好实习教学安排
教学基地要按照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合理编制毕业实习轮转表,切实保障各专业主干课程的实习工作。要严格学生管理,确保实习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4.做好见习实习下点前联络工作
各教学基地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岗,可根据本基地及本地疫情防控需要,在6月20日-6月30日确定学生到岗日期;原则上见习教学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如有改动,请提前与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处联系。各学院安排实习队长于6月20日前与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联系,明确到岗时间并通知该基地全体实习同学。
附件:
1.滨州医学院2022~2023学年见习实习学生名单
滨州医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处
2022年6月16日
(联系人:刘兴冉,联系电话:18653570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