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基地:
为鼓励实习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奋发进取,全面提高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根据《滨州医学院优秀实习队长、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滨医行发[2016]103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优秀实习队长、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于2021~2022学年进行毕业实习的各专业本科、专升本、及专科学生。
二、评选办法
1.由学校统一安排在医院实习的实习生评优工作由实践教学管理处统一部署,各医院组织初评。由各院(系)安排实习的教学基地实习生评优工作由所在学院组织。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评选:实习期间因违纪受到学校或实习基地处分者;实习期间私自调换实习点者;医学类学生实习期间请假达3个月及以上者;非医学类学生实习期间请假达1个月及以上者。
3.优秀实习队长、优秀实习生评选总比例为30%(名额分配按照实际接收实习学生数进行计算)。已当选优秀实习队长者不再参加优秀实习生评选,未当选优秀实习队长者亦可参加优秀实习生评选。
4.参加2022年山东省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理论综合考试并通过的学生,可以被授予优秀实习生称号,且不占原实习基地优秀实习生名额(本次请一并报送,且在备注栏内注明“参赛选手”)。
5.实践教学管理处对各教学基地报送的优秀实习队长、优秀实习生评优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由学校发文表彰。
三、评选要求
各院(系)、教学基地要高度重视学生评优工作,认真组织,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把真正优秀的实习学生评选出来。
请各院(系)、教学基地将2021~2022学年优秀实习队长、优秀实习生登记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于2022年6月10日前报滨州医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处邮箱(shijianjiaoxuebu@126.com)。
(联系人:刘兴冉,联系电话:18653570770)
附件:
1.2021~2022学年优秀实习队长、优秀实习生登记表
2.《滨州医学院优秀实习队长、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滨州医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