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医院聘任教学督导专家的通知
实教字〔2013〕2号
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医院教育处(科教科):
根据《滨州医学院关于在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医院聘任教学督导专家的意见》要求,请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医院教育处(科教科)组织好申报,于2013年8月10日前将督导专家名单、申请表纸质材料加盖医院公章后报实践教学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shijianjiaoxuebu@126.com。
附:滨州医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申请表
滨州医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处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滨州医学院临床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职 称 | | 专 业 | | 是否在岗 | |
单 位 | | 申 报 | 临床督导员 |
联系方式 | 住宅电话 |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医疗、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及效果 | |
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意见 |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后,分别交教务处(实践教学部)及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保存备案。